学校各单位:

  为提升广外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创新和学科发展,为广外教育集团及广外附校(园)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管理决策依据,现面向大学、广外附校(园)公开招标2018年度研究课题。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案)规定,以及国家、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广外附校(园)的办学、教学和管理实际,对广外基础教育质量标准、品牌体系、国际化建设以及广外附校(园)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与实践。


二、课题类别

(一)重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项)

1. 广外基础教育质量持续改进研究

课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外附校(园)办学理念,学校制度建设与落实,教学质量监控,学生学业与能力评估,教师(包括外教)、教辅、管理人员准入、职业发展与考核,总体办学质量考核等。

2. 广外基础教育品牌体系建设研究  

课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外附校(园)品牌定位策略、塑造与经营,广外附校(园)活动育人理念的实践—学生活动的设计、过程管理与效能评价,广外附校(园)校园文化建设,品牌宣传与招生,大学品牌辐射与资源整合等。

3. 民办基础教育法规政策研究

课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案)与广东省细则实施后的广外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机遇、挑战及其应对策略,民办学校第三方质量认证和评估制度等。

4. 广外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研究  

课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利弊分析,新办附校(园)规划、空间设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合作学校的管理与考核等。

5. 广外附校(园)特色课程建设研究  

课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课程体系与课程品牌建设等。 

6. 广外基础教育国际化学校建设研究

课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外基础教育国际化建设指标体系,国际课程本土化实施(包括剑桥初小、STEM、国际高中文凭及非文凭课程等),国际版教学、教辅材料的审查与校本化研发,双语教学中的师资标准与职业发展,教学效果评价体系建设等。 

重点课题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 主持过省级以上课题,有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

(二)一般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项)

可围绕未来广外附校(园)学校建设、优势学科建设、品牌/特色学科建设高效课堂、新中高考应对、教师发展等主题自选课题申报。

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并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

2. 在某一领域或学科有突出成绩的教师、管理人员。


三、申报与结题要求

(一)申请者需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外附校(园)在岗人员。

(二)申请人可个人申报也可集体申报,集体申报的需确定一名课题负责人。

(三)课题申报需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紧扣广外基础教育发展实际,预期成果能对教育集团及各附校改革和发展起决策支持作用。

(四)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都需收集和提供充足的数据,旨在实证研究。

(五)课题负责人负责组建研究团队。开题答辩、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均由课题负责人统一答辩汇报。 

(六)所有课题原则上要求在一年内结项,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延期完成者,请向科研处及基础教育研究中心提交正式的情况说明报告,经批准后可延期完成,最长延期时间为一年。结题成果类型以研究报告或正式出版发行论文为主。重点课题结题成果至少包含一份围绕研究主题及研究方向且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含政策建议)。一般课题结题成果,如课题研究人员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在岗人员,要求至少包含一篇5000字围绕研究主题及研究方向的研究报告和一篇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发行的三类以上期刊(参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奖励办法》广外校[2017]57号文)上发表的论文;如课题研究人员属广外附校(园)在岗人员,要求至少包含一篇5000字围绕研究主题及研究方向的研究报告和一篇省级以上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科研处、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将集中组织专家评审、开题答辩、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

(七)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非课题负责人可参与不超过两项课题的研究。


四、经费管理

课题经费使用及管理,严格按照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执行。课题立项时拨发一半经费,课题结题时,经评审通过合格的课题,给予拨发另一半课题经费。如课题不能按期结题或结题不合格,剩余经费不予拨发。


五、知识产权

课题成果所有知识产权属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在不损害该知识产权的前提下,课题申请人有将课题成果公开发表及署名的权利。


六、申报程序

课题申请者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1),采用A4纸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于2018年3月9日(周五)前将填好的《申请书》提交至文后地址,同时将《申请书》的电子文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文后邮箱。逾期申请书的,不予受理。

课题组织单位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立项课题组织开题,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宇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后勤综合楼4楼广外教育集团403室(近南门)

邮政编码:510420

联系电话:020-36207980

电子邮箱:897992025@qq.com

 

 

附件:

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

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立项评审评分参照标准

3. 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外校〔2017〕55号

 

 

科研处    

教育集团    

基础教育研究中心 

2018年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