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为促进我校基础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选拔和培育专家型教师,经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将开展首批名师评选工作。现印发《广外基础教育名师评选、管理与奖励办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程序

2017年基础教育名师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学校审核资料并推荐、教育集团集中评审的程序。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下载并填写《广外基础教育名师报名表》,然后交由学校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学校签署推荐意见,汇总上报集团教师发展中心。

二、报名时间

请报名老师于10月21日前将报名表和相关资料交至学校。

请各学校完成审核并盖章签署意见,于10月28日将所有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高宇老师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97992025@qq.com

三、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请按照五个评选条件顺序分类整理。

请各学校挂网通知,将文件转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宣传和组织报名工作。

附件:1.广外教育集团名师评选、管理与奖励办法

2.广外基础教育名师报名表

教育集团

2017年10月9日

(联系人:高宇,电话:13929561698/36207980)

附件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基础教育名师评选、管理与奖励办法

为提升学校办学质量与水平,促进我校基础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选拔和培育专家型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奖励教学名师,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评选参评范围为广外各附校在岗专任教师。

小学阶段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思想品德、科学、国学

中学阶段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地理、历史、生物、音乐、美术、体育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立德树人,思想引领的原则。要遴选师德高

尚、教育教学思想,教学和科研能力突出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具备相应的评选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教龄10年以上且在广外各附校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无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不良记录;在广外各附校工作期间无教学事故,无旷工现象,无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及以下记录。

(三)具有较强示范引领能力:积极承担青年教师培养任务,培养过两名以上青年教师。开设过片区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教学评价高。

(四)具有突出的教学业绩: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初中教师胜任并至少进行过该学科循环教学一次以上,小学教师进行过小循环教学(1-3年级或者4-6年级)一次以上。近三年任教班级教学成绩均排名同级同学科前30%(如果是非考试科目,指导学生获得市级及以上竞赛获奖)。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三年来有2篇及以上论文(第一作者)在国内市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有论著、教材1部(排名前三)正规出版,或主持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研究课题或作为排名前三的成员参与市级以上科研项目。

四、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

各学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申报,提交附件一申请表和其他支撑材料。

(二)学校推荐

学校审核信息真实性,填写学校意见,然后汇总申报人信息和材料给基础教育教师发展中心。

(三)教学测评

广外基础教育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课堂教学能力进行测评,并将教学测评成绩作为综合评审的一项重要指标。凡不参加教学测评者,视为放弃。

(四)综合评审

评审委员会结合教学测评情况和申报人提交材料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形成名师建议名单。

(五)审批认定

教育集团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批,并对通过审批的名单进行合格者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再由教育集团发文公布名师名单予以认定和表彰。

五、名师的职责

?? (一)每学期至少承担一次基础教育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培训授课或公开示范课;

(二)成立名师工作室,开展学科教学研讨、外出学习交流等活动。两年内以工作室团队形式帮扶、指导8名及以上青年教师,关心和指导青年教师成长。(名师工作室相关办法另行制定)

(三)完成一项教育集团委托课题。两年内主持完成或参与完成一项教育集团委托课题,推动广外附校教研水平提高。(委托课题相关办法另行制定)

(四)建设一个辐射集团各附校的网络学校空间,引领教学研究,促进学科发展,逐步扩大工作室影响力。

六、管理与奖励

名师聘任期限为两年。

(一)奖金

1.凡获评“广外基础教育名师”荣誉称号者,由教育集团给予奖励10000元(含税)/人奖金。

2.两年期满评审考核工作室业绩,按照优秀、合格等级再给予5000-15000元(含税)的奖励。名师工作室评审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3.名师所在学校给予一定配套经费。

(二) 其他

名师在聘期内,完成委托课题、授课、教研等专项工作者,教育集团根据实际情况发放课酬或者经费。教育集团将优先推荐名师外出考察学习、专项培训和出国进修等。

七、附则

1.教学名师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审一次。两年后,本届已获评的名师可再次申报并按选拔程序评审。如不再参评或再次申报未获评的,本方案中的有关待遇自行终止。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3.此办法由教育集团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教育集团

                                      2017年9月22日

  附件2:广外教育集团名师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