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英语专业教师到附设(属)学校挂职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外党〔2014〕19号),为进一步强化我校附设(属)学校的外语特色,打造一支优秀的外语教学科研队伍,提升办学质量与效益,经大学研究决定,从2014年开始面向校内公开选拔一批英语专业教师到附属(设)学校挂职副校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我校英语专业教师

二、挂职条件

(一)参加工作5年以上(时间截止至2014年7月1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或研究生需为英语专业);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能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工作投入;

(四)具有较强的英语教学能力,熟悉中小学英语教学规律,课堂教学效果好;

(五)具有较强的领导力、执行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岗位设置

(一)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副校长1名

(二)广州市白云区广外附属中、小学副校长1名

(三)增城市广外附属外国语学校副校长1名

(四)肇庆市广外附设外国语学校副校长1名

、挂职期间

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

、岗位职责

(一)主管学校英语教学科研、英语师资队伍建设和国际合作项目等工作;

(二)参加挂职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参加挂职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的其他活动;

(三)根据实际情况承担挂职学校英语课教学任务。

、薪酬待遇

(一)挂职期间保留现有工资、校内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二)在挂职期间享受5000元/月的标准津贴,该费用由挂职学校提供。如在挂职学校承担教学任务的,其课时费按挂职学校现有标准由挂职学校另行支付。

(三)挂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挂职人员发放交通等其他补贴,其标准由挂职学校自行制定。

、实施步骤

(一)报名(6月26日-7月2日)。根据挂职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综合采用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者须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基础教育学校挂职人员推荐表》(见附件一),并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于7月2日下午17:00之前交至党委组织部李华同志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李华同志办公邮箱。

(二)面试(7月8日-7月9日)。党委组织部与人事处、教育集团、挂职学校联合对报名者进行面试,并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候选人员名单,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三)任命。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决定挂职人员人选和挂职岗位,经公示后发文任命。

(四)到岗(8月1日开始)。挂职人员赴各学校任职。

(五)培训(8月下旬)。安排挂职人员参加基础教育教师发展中心有关培训,熟悉挂职岗位及相关挂职工作职责。

(六)中期考核(2015年1月)。党委组织部、教育集团会同挂职学校对挂职人员进行中期考核,采取述职、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提前结束挂职任期。

(七)期满考核(2015年6月)。挂职期满前,党委组织部、教育集团会同挂职学校对挂职人员进行考核,采取述职、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和干部提拨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管理机制

(一)挂职人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一年。

(二)挂职人员挂职期间,在党委组织部、教育集团指导下,由挂职学校和派出单位双重管理。挂职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挂任职务不占挂职学校职数。

(三)挂职工作期间,挂职人员不承担原单位工作。挂职人员在提出挂职申请时,要征得原单位同意,原单位也要创造条件支持挂职人员开展挂职工作。

 

 

 

附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属)学校挂职人员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14年6月26日